
肇指公26號

為切實做好“五一”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認真落實好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嚴十條要求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加強居民出入管理。公職人員、城鄉居民要盡量在市域內活動消費,減少外出旅游,禁止到疫情中風險地區旅游出行,確需出行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或村(社區)報備,返回后一律集中隔離14天并進行醫學檢測,隔離和檢測費用自行承擔。城市出入口、火車站、客運站嚴格執行“掃碼+測溫+戴口罩”和“掃描身份證+問詢制度”,發現疫情中風險地區來肇返肇人員,按照隔離規定執行。
二、加強重點部位管理。教育機構、養老機構、醫療機構、拘留所、看守所等重點單位工作人員,“五一”期間禁止到市域外旅游出行。確需出行的必須向所在單位報備,返回后一律集中隔離14天并進行醫學檢測,隔離和檢測費用自行承擔。
三、加強小區出入管理。小區繼續執行“3+2”準入措施,即“掃碼+測溫+戴口罩”和“查驗身份證+居民出入證”,非本小區居住人員和車輛不得隨意進入。城鄉居民要加強自我約束,不聚會、不聚餐、不聚集,嚴防聚集性感染。
四、加強經營場所管理。商超、賓館、餐飲等服務場所要落實佩戴口罩、體溫檢測、健康通行碼查驗、清潔消毒等防控措施,做好預約預定和錯時錯峰服務,減少等待排隊時間,切實降低人員密度。
五、加強主體責任落實。各單位對檢測發現體溫異常、持紅黃碼人員,迅速按規定開展情況報告或人員隔離處置等工作,對拒不聽勸告、聚集滋事的,快速依法處置。市場監管、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對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,督促做好個人防護,防止人員聚集,嚴格規范經營。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嚴禁違反疫情防控要求,組織或參加任何形式的聚餐、聚集、聚會活動。市紀委監委、公安等部門要通過大數據比對、實地檢查、群眾舉報等方式,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違反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。
特此公告。
肇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
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
2020年4月30日